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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灯火虫的用途(第1页)

一只肥胖的灯火虫从藤皮上拔出尖锐的口器。

一缕鲜红的液体从藤条的伤口中缓缓溢出,在遇到空气后迅速凝结成胶。

肥硕的灯火虫打开背上的甲壳,伸出一双薄如蝉翼的翅膀,用力震了震。

感觉到身体轻盈的飘起来,它满意的多哼哼了几声。

脚下的这段龙血藤已经无法为它提供充足的藤汁,它需要开启一段新的旅程。

触角在湿润的空气中探寻到一丝异样的气息,这缕气息令它心驰神往。

也许只有自己这样强大的灯火虫才能感受到那丝令人垂涎的召唤。

肥硕的灯火虫震动着翅膀,从龙血藤上飘了起来。

四周那些弱小的同伴们仍在如痴如醉的吮吸着藤条里残存的那些寡淡的液体,它们对于一位强有力的竞争者离开表现的非常愉快。

这些蠢货。

这只肥大的灯火虫仿佛嘲笑般嗡嗡着,离开那几乎呆了一辈子的藤条。

“每个群体中都有一些特立独行的存在。”

“他们或者是疯子,或者是天才;或者是先行者,或者是殉道人。有的也许会开创历史,比如我们第一大学这位伟大的校长;有的则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比如《君子与淑女》的那位主编。”

“不论怎样,他们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就像这只灯火虫。”

流浪巫师笑眯眯的举起手中的玻璃瓶,一只体格明显较其他同伴大许多的灯火虫正在蜜罐里挣扎不已。

但这个香甜的陷阱比它预想的更加粘稠。

当它从蜜糖里费力的抽出一支细脚,又会有三支细脚陷的更深;当它吮干净翅膀上的糖汁,又发现甲壳上糊满厚厚的战利品。

“不同产地的灯火虫都会有不同的特性。”

“比如陇上灯火虫在秋后褪下的角质甲壳是祛风镇痛的良药;亚马逊灯火虫泡水超过三年的幼体可以用来作为猎妖的诱饵……许多妖魔都无法分辨这些幼虫与巫师大脑的味道有什么区别;还有比利牛斯灯火虫,用盐水浸渍、沸油轻炸后,是一种不错的风味小吃。”

郑清瞟见辛胖子的喉结轻微蠕动了一下。

他以前从来没注意过,这个胖子竟然还能看见喉结!

流浪巫师晃了晃手中的玻璃瓶,粘稠的液体从四面八方翻滚涌动,将那只还在挣扎的肥胖灯火虫彻底淹没。

“我店里这些虫子来自萨福克郡。”

“它们在炮制药酒的时候,是上佳的中和剂。”

“以龙血藤的汁液喂养,在绿尾蜜蜂的蜂王浆里酿制三十六天,然后与何首乌、金笋、肉豆蔻、蟾酥一起泡进琥珀光中,密封、避光、择阴地埋放一年以上,就可以得到这种色泽绚丽,韵味无穷的饮料了。”

流浪巫师举起手中那杯透明的液体,向几位年轻巫师举了举:

“这是私人饮料,我管它叫‘流金岁月’。”

他的杯子里,那些金黄色的星芒仍旧如活物一般游弋着,带出一道道厚重的波纹。

郑清看向流浪巫师手边的蜜罐。

罐子里,那只肥胖的灯火虫正向蜜糖更深处沉去。

仿佛陷入琥珀中的小虫子,间或触电般挣扎一下。

它的腹部仍在喷洒着银白色的余晖,隔着橘黄色的糖汁,像一粒闪闪发光的钻石。

九九金仙  退婚之后,我娶了未婚妻祖宗  提前预知末日,物资囤的有点多  精灵世界的悠闲日常  穿书神灵界  冰封轩辕丘  开局杀前夫,重生大小姐怒撕全家  龙虎山之上  四合院:我有一个小世界  女神的贴身高手  冥王崽崽三岁半  垂钓文娱  不正经的魔导师  傻子,求你,来弄死我吧!  我们小小蝼蚁,复活复成救世主?  开局不朽大帝,只手覆灭禁区  为她坠神坛  离婚后不装了,我就是神医  赶海:开局一把沙铲承包整个沙滩  退婚后,种田大佬搬空全村去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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