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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x小姐自从去年耶诞节跟文扬表白被拒以后,闷闷不乐了好长一段时间。
圣诞过后,欧洲已经进入了新年假期。x小姐还在游学期间,不用回家过年,事实上她也懒得回家,索性就留在了德国。
元旦那天,林维亚做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还没从失恋的打击中走出来的x小姐没什么胃口,只吃了几口就说累了,要回房间休息。
她把空调温度调到最高,往床上一趴,动都不想动,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等到夜里,x小姐突然醒了,她猛地坐起来,蜷起腿,用手摸了摸脚趾。
林维亚躺在她身边,很容易就被她的动作惊醒。他支起身体,轻声问她:“怎么了?”
“脚有点痒,不会是虫子咬的吧?”x小姐挠着小拇指,纳闷地说:“不过大冬天的,怎么会有的虫子?”
林维亚开了灯,仔细观察她的脚趾。确实有一点点发红,但不是被蚊虫叮咬的症状。
“应该只是轻微冻疮,没事的。您最好不要碰它,等天气回暖了自然就会缓解。”
“可是好难受啊,太痒了,我睡不着。”x小姐还在不停地挠那处地方,越挠越痒,越痒越烦。
不知道是不是去了一趟莫斯科的缘故,导致生了冻疮。可x小姐觉得柏林也好不到哪去,零下五度和零下十五度根本没区别,都一样冷。
林维亚想了想,对她道:“您等我一下。”
x小姐看着他起身出了房间,没一会儿,端来一盆热水。
他把盆放在床边,示意x小姐把脚伸过来。
“泡脚吗?”x小姐将信将疑,挪着屁股蹭了过去。林维亚细心地帮她卷起睡裤,一层一层,卷得服服帖帖。
他握着她的脚踝,慢慢放进水里。
“好烫!”脚尖刚一触到热水,x小姐就被烫得往回一缩。
却被林维亚一把掐住。
“你,你放开我!”x小姐脸红了,她还不习惯跟异性的身体接触。林维亚的手掌很宽大,稍一用力就握住了她的整只脚掌,让她很不自在。
“抱歉。”林维亚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越矩,他只是条件反射,并没有要故意占她便宜。
他松开手,x小姐迅速把腿收回被子里,眼神心虚地飘向别处。
“你要给我泡脚也换个稍微凉点的水,这水也太烫了……”她小声嘀咕。
林维亚微微叹了口气,耐心解释道:“脚部是人体血液回圈的末梢部分,因为您长时间处在低气温的环境,末梢血管的血流会变得缓慢,血管收缩,血流不畅,才会发生冻疮。热水有助于血液回圈,会让您舒服很多,在此之前还请您稍微忍耐一下。”
x小姐裹紧自己的小被子,脑海里涌现出无数推脱的说辞。
她倒不是不能忍受水温太烫,而是林维亚握着她的脚,让她有种怪怪的感觉。
自从三年前开始游学,林维亚就一直跟在她身边。
x小姐怕黑,说起原因可能有点难以啟齿。她小时候跟保姆一起生活,因为住的偏远,保姆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电视。那时候电视放的都是聊斋,她看了几集就不敢看了,一到晚上就想起电视里鬼怪的样子,关了灯根本睡不着觉。
可是开灯睡觉并不是个好习惯,为了改掉她这个坏毛病,夏雪域安排了保姆陪她睡觉,想着她适应黑暗以后应该就可以独自入睡。
结果根本没有用,如果保姆不在,她依旧会打开所有的灯。
她还记得游学第一天,她住在离学校不远的高档公寓,晚上林维亚收拾好行李,正准备离开,她扯住他的袖子,用蚊子哼哼一般的声音,问他“你去哪儿”。
“我就住您隔壁的房间,您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叫我。”林维亚温和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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