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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容貌极美,虽然已经不算年轻,但杜氏的生意却极好。可惜,赚来的钱大部分都进了鸨母的腰包,剩下的也被那个不争气的丈夫拿去做了赌资。当时还只是个孩子的杜雪怀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但仇恨却一天天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发芽生长。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怀着对继父的满腔仇恨,啃食着母亲的血肉一天天长大。终于在十五岁那年,用一把水果刀把那个只会吸他母亲血的继父给捅了。杀了人,当然不能留在原地等着被抓,他含泪告别了母亲,偷偷爬上了停在岸边的一艘运煤船,躲在煤堆里稀里糊涂地来到了大上海。
不知道是不是之前已经把能够吃的苦头都吃完了,来到上海后,他简直如鱼得水,之后的经历顺利得仿佛开了挂的某点流小说主角,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十年后,他终于功成名就回到家乡,可惜那个时候,他的母亲早已烂在了不知道哪个乱葬岗中。也正是因为那次寻母之行,回来之后,他几乎是以铁血的手段肃清了当时他势力范围之内的逼良为娼行径。当时的报纸甚至因此夸赞他,使得沪上风气为之一新。
因为儿时的经历,杜雪怀难得没有当时帮派大佬各个都有的嫖赌恶习。当然,他也不是没有嗜好,他生平有两大嗜好,一曰钱,二曰吃。
为了赚钱,他开银行,办商店,设工厂,简直无所不用其极,身为黑帮大佬,赚钱的手法却令不少商界翘楚都望尘莫及。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却是既会为财死,也愿为食亡。号称沪上第一老饕的他不仅拼死吃过河豚,也勇于尝试外国的各种黑暗料理。从柬埔寨的油炸毒蜘蛛,到冰岛的腐烂鲨鱼肉,就没有他不敢吃的。当然,他也乐于向外国人推荐本国的传统美食。传说,曾用一道竹笋冻把前来找麻烦的日本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贪财却不吝啬,虽然变着法的赚钱,却也不怕花钱,兄弟有困难,总是能够仗义疏财,而且乐善好施,施医施药施棺材,甚至定期布施乞丐,活人无数。他好吃却吃得有品味,跟北方那位著名的为吃写过无数文章的梁先生号称南杜北梁。
传奇总是戛然而止,这么一个妙趣横生的人物,却在三十三岁那年死在了日本人的枪口之下。据说,当年他出殡的时候,万人嚎哭,送行的队伍既有达官显贵,也有三教九流,摩肩接踵,绵延数十里。
他的美男团,哦,不!他的那帮小弟发誓为他报仇,不少人后来在抵御日寇的侵略过程中扮演了无法替代的角色。他的影响力直到如今依然在继续。
按理说这种英年早逝,又没有后代的历史人物最容易被人抹黑。然而,多年后很多人在回忆录里提起他来,想起的竟都是他的好。
对于历史人物来说,有时候英年早逝也是一种成就传奇的方式。盛极而衰,再煊赫的权势也有走向衰亡的一天,跟他同时代的另外两大巨头晚景都很凄凉,一个客死异乡,一个孤独终老。当同时代的英雄豪杰一个个都变成了鹤发鸡皮,暮气沉沉的老翁,只有他一个人永远留在老照片里英姿勃勃,不可一世。
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讲,杜雪怀其实是一个被严重神化了的人物。谁让他的那班小弟后来一个个都那么牛逼。古代皇帝登基,都要追封三代了,更何况是他那帮义字当头的小弟。在传记里给曾经的老大说几句好话,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历史向来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对于历史上的记载,如果傻乎乎全信,那就太天真了。他死得实在太早了,就像白居易的诗里说的,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天知道他如果再多活五十年,会是什么模样。
不过,既然那么多人都替他说好话,他这个人想来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就算他真是个骨子里坏到流脓的家伙,既然他对逼良为娼那么深恶痛绝,投在他门下,至少不必担心沦为某些人的玩物。
第15章
打定了主意,陆秀精心打扮了一番,带着孩子出了门。
因为房东太太这几天一直在一旁虎视眈眈,她根本不敢把孩子放下来。小家伙能吃能睡,长得很快,一直抱着实在吃不消。于是,她做了套背带,像后世欧美人一样将小家伙背在了胸口,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那张粉嘟嘟的小脸。
虽然之前因为买了地图被抢,但这地图不买还真不行。要是没有地图,她肯定不会知道这边距离百乐门并不远。如今弹尽粮绝,这点距离,她当然不可能奢侈到坐车过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害怕再遇上之前那样的状况,她特意选了人来人往的大路。
走在大街上,看着路旁一幢幢充满了殖民地色彩的建筑,听着汽车喇叭的嘟嘟声,陆秀终于有了那么点梦回大上海的感觉。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她晚上睡觉的时候依然会忍不住祈祷一觉醒来,能够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眼前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自己的一场梦。可惜,那只能是梦而已。看着街上行人那独属于这个时代的装扮,听着耳畔偶尔飘过的几句英语法语,她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明白,自己真的回不去了。
“嗯……嗯……”不知道是不是梦到了什么,怀里的小家伙在睡梦里哼哼了几声,甚至还舒服地打了个哈欠。
低头望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最神奇的造物,陆秀微微一笑,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手机,但也不是没有优点。因为汽车的数量有限,虽然走在大街上却完全不必担心汽车尾气的伤害。如果是后世,给陆秀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带这么小的婴儿走在马路上。
跟后世的娱乐场所一样,这个时代的舞厅大都扎堆开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路段上。为了显出高档次,门面建得一家比一家气派,希腊式,哥特式,巴洛克式,怎么华丽怎么来。一路走来,仿佛进入了一座西方建筑博物馆。
跟后世被现代化大都会掩去了锋芒的旧时代残余不同,如今正是这些建筑最华丽,最鲜活的时代,就像刚刚换上了漂亮衣服的小女孩,正自信满满地向着全世界展示自己的美丽。陆秀一路走,一路欣赏,虽然带着孩子,却并不觉得累。
走走停停,她很快就站在了那家跟好莱坞著名影业公司,派拉蒙同名的舞厅门口。Paramount,原意为至高无上的,不得不佩服这个时代中国翻译的巧思,这个词作为公司名的时候被翻译成了派拉蒙,作为一家舞厅名的时候,却被直译成了百乐门。
现在还是上午,属于它的时候还没有到来,舞厅门口门可罗雀,只有几个裹着头巾的印度人在那里站岗。
那几个家伙挺尽责,陆秀好说歹说才好不容易进得门去。
白天的百乐门完全没有晚上那纸醉金迷的气息,因为没有开灯,里面黑漆漆的,陆秀搂着小家伙,生怕一个不小心磕了碰了。
走到大厅才知道那几个印度人为什么最终还是把她放进来了。知道这边缺歌女,专程跑来试运气的,明显不止她一个。陆秀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到那群女孩子中去,没想到还是被人一眼发现了。
“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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