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 残缺环境刃(第1页)

但是羲尧真正在意的不是这把剑的形状,而是这把剑的来源……是从骨蛇体内取出来的!

甚至剑上还沾满了某种不明液体,黏糊糊的!

羲尧只好将其握住,而后放在熔岩中洗了洗。

没错,别人看到熔岩都是绕着走的,而羲尧却拿它来洗剑!

熔岩:要不是黑曜石皮肤药剂的效果,你的手就废了!

“清洗”过后,羲尧将其从熔岩中拔出,而后开始探究这把阔剑。

然而,这把阔剑似乎并不是战士武器,因为它根本就不锋利!剑锋是平的,剑刃也是平的!几乎可以说,这把剑全身上下根本就没有一点锋利的地方!

羲尧皱着眉头端详着这把剑,又拿出剑锋之誓约做了个对比。

两者明明都是击败地狱中的敌人获取的,为什么剑锋之誓约都可以淘汰掉风之刃了,但这把阔剑估计用来砍树都得够呛!

羲尧只好叹了一口气,将阔剑塞入到了背包里,随后开始挖掘狱石。

……

这会,向导安德鲁已经进入到了黑曜石高塔内,正在里面四处闲逛。

黑曜石高塔内部的墙壁上挂着许多恐怖的画作,要么就是恶魔的大头照,要么就是人杀人,人吃人的画,甚至还有一些怪核类的恐怖画作……

这,就是地狱的艺术

但是向导安德鲁却悠然自得的在这里闲逛,神情平静,丝毫没有惧怕这些恐怖画作的样子……而后,安德鲁打了个哈欠:

“真无聊啊!”

说完,安德鲁就要走,但是他忽然看到了角落里的一个东西。

“嗯?这是……地狱熔炉?”

安德鲁沉思片刻后,将面前的地狱熔炉塞进了虚空空间内。

……

一段时间过后,羲尧才发现,这狱石的分布极其广泛!自己甚至连半径8米的圈都没走出去,就已经有300+狱石躺在背包里面了!

望着面前的狱石,羲尧也懒得再挖了,向导也没要求他挖多少,这些应该够了。

就算还是需要,再来一趟也无妨。

而后,羲尧飞了起来,张望着四周寻找着安德鲁。

他的眼神好,很快就发现了黑曜石高塔上坐着的安德鲁。

羲尧俯冲过去,而后站在安德鲁的一旁:

“向导,300颗够么?”

安德鲁先是一愣,而后思索了会:“嗯,应该够吧。”

而后,安德鲁缓缓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走吧。”

“嗯?就走了?”

安德鲁笑了:“舍不得?你还想在地狱安家么?”

羲尧摇摇头,而后接过安德鲁递给他的传送药水后,大口饮下。

修真三千界  风华神榜  四合院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都重生了,谁不享点福啊  无赖医仙  亚特兰世霸世征途  仙渊劫  最强鸣人:开局学了所有禁术  仙途浩渺:凡尘逐梦  祁同伟:猴子你怎么爱好学外语  快穿:恶婆婆她善  网游:我的血量有亿点点多  四合院:遁世启新里程  天地至劫  替嫁当天,杀回娘家夺嫁妆  万人嫌?明明是豪门顶A心尖宠!  高武:王族大小姐竟是我女朋友!  我家的七个魔神妹妹  查理九世之永生计划  江山笑之我的江湖梦  

热门小说推荐
逍遥小镇长

逍遥小镇长

要工作,要娱乐,但更要逍遥安逸的生活。高山飞雪,碧水扬帆,放马草原还能探秘深林,我的地盘风光秀美。教堂,学校,警察局医院,社区,俱乐部,还有一个小政府要运行,作为本地最高领导人我表示压力很大。一颗领主之心,几座农牧林场。数位萌宠娇憨,一群手下能干。春风暖夏夜亮,秋月圆冬雪晴。人间若有天堂,则必在落日镇。大家好,我...

农女悍妃:发家从种田开始

农女悍妃:发家从种田开始

一朝穿越,便成了万千难民中的一员。兵荒马乱中,一家五口除了人还在,要啥没啥。没吃的,烤条蛇?没穿的,兔皮狐皮加狼皮?躲进深山,从住山洞,到建成庄园。从自制家俱,到良田百亩,果林满山。顺带把病娇的姐妹们练成了打猎高手。猎啥?美男!碰到一个找渣的我乃王爷!你要是王爷,我就是王爷他爹!只是后来成了王爷媳妇儿,名曰王妃!如果您喜欢农女悍妃发家从种田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贵女长嬴

贵女长嬴

胡虏虎视耽耽欲饮马中原非穿越非重生,本土女主哟皇帝醉生梦死酣拥佳丽三千权臣各怀心思谋一场富贵连绵诸上已经大致勾勒出一幅民不聊生催人泪下山雨欲来的画卷然而作者仍旧不改初心要继续写一个如果您喜欢贵女长嬴,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汉儿不为奴

汉儿不为奴

关于汉儿不为奴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伪清顺治十二年,广东新会汉人周士相我汉家男儿绝不为奴!...

万古龙帝

万古龙帝

万古龙帝简介emspemsp关于万古龙帝手持轮回盘,霸世天地间一手掌岁月,一手握苍天!龙昊!前一世无敌的守护战神,重生在一名废材家主身上!掌握禁术功法,肆意睥睨天下,修炼大成后,一砖可以弑神,一叶可以斩仙!既然重获一世,我就要强者归来,打造属于我的不败神话!这一世,注定狂傲众生,碾压万族!谁若不服,来战!谁若想死,来战!翻手改命!覆手灭天!纵横一生,成就万古龙帝!...

犬科男友

犬科男友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